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就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下的「投資組合」發出資產管理行政與相關服務的服務提供機構提案邀請(2024年12月)
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港投公司」)就「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新計劃」)下的「投資組合」,公開物色資產管理行政與相關服務的服務提供機構,並作出提案邀請。
繼上月公布運作細則(按此參閱詳情)及邀請基金經理遞交提案(按此參閱詳情)後,港投公司就「投資組合」物色資產管理行政與相關服務的服務提供機構,讓具備專業能力及經驗的機構,為「投資組合」提供相關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與基金經理協調以整合財務報表,以及報告基金的估值、表現及現金流等。詳情請參閱附件(只提供英文版本)。
遞交提案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11日。
特區政府在今年年初就「新計劃」公布詳情並在3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 。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當中300萬港元將投放在「投資組合」。港投公司將成立及監督管理「投資組合」,相關資本將投放在加速推動正在成形及發展初階的前沿產業或嶄新應用。根據港投公司最新的估算,「投資組合」截至今年底的規模至少為4億5,000萬港元。待成功物色並委任基金經理及資產管理行政與相關服務的服務提供機構,預計「投資組合」將於明年首季啟動投資工作。
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